三天后。
北镇抚司,诏狱。
这里是整个大明朝,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阴暗,潮湿,空气中永远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和腐烂的味道。
无数曾经权倾一时的王公大臣,在这里,被折磨得不成人形,最终,化为一堆白骨。
此刻,在诏狱最深处的一间单人牢房里,关着一个特殊的犯人。
正是前几天,被顺天府抓走的锦衣卫百户,李三。
他身上穿着囚服,手脚都戴着镣铐,看起来狼狈不堪。
但他并没有像其他犯人那样,哭天抢地,或者精神崩溃。
他只是静静地坐在草堆上,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和不安。
他想不明白。
三天前,他还被关在顺天府的大牢里,每天被提审,被用刑,打得他皮开肉绽,让他承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
他好几次,都差点扛不住,想要招了。
但一想到王五总旗,冒死闯进来,带给他的那句话——“想活命,就听沈大人的”,他就硬生生地,咬着牙,挺了过来。
然后,就在今天早上,他突然被从顺天府大牢里提了出来。
他本以为,自己是要被押赴刑场了。
却没想到,竟然被一路,送到了自己家的地盘——北镇抚司诏狱!
而且,一进来,就把他关在了这间最干净,最“豪华”的单人牢房里。没有用刑,没有审问,甚至还给他送来了干净的饭菜。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在李三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
“吱呀——”
沉重的牢门,被缓缓地推开了。
一道身影,逆着光,走了进来。
“沈……沈大人!”
李三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猛地从草堆上站了起来,因为动作太猛,还牵动了身上的伤口,疼得他龇牙咧嘴。
但他顾不上这些了,只是激动地,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沈墨。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位新上任的千户大人,竟然会亲自,来这暗无天日的诏狱里,看自己。
“坐吧。”
沈墨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礼。
他拉过一张凳子,在李三的面前,坐了下来。
“伤,怎么样了?”沈墨看着他身上的伤痕,随口问道。
“谢……谢大人关心!”李三受宠若惊,连忙回答,“都是些皮外伤,不碍事!不碍事!”
“嗯。”沈-墨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地说道,“李三,你可知,我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力气,把你从顺天府,弄到这里来?”
李三愣了一下,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卑职……不知。”
他确实想不明白。自己就是一个小小的百户,无权无势,沈大人为什么,要为了自己,跟顺天府,甚至跟东厂,硬碰硬?
“因为,我需要你,替我办一件事。”沈墨的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大人请吩咐!”李三毫不犹豫地单膝跪地,“只要能救卑职出去,别说一件事,就是十件,一百件,卑职也万死不辞!”
“我要你,继续待在这里。”沈墨语出惊人。
“什么?”李三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继续待在这里?
待在这鬼地方?
“大人……您……您不是在跟卑职开玩笑吧?”李三的声音,都有些变了。
“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沈墨的表情,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我不仅要你待在这里,我还要你,‘认罪’。”
“认,你失手打死人的罪。”
轰!
李三的脑子,彻底懵了。
他感觉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沈大人费了这么大的劲,把自己从顺天府捞出来,就是为了让自己,在这里,认一个自己根本没有犯过的罪?
这……这是什么道理?
“大人!卑职冤枉啊!”李三急了,拼命地磕头,“那人真的不是我打死的!是他们陷害我的!”
“我知道。”沈墨平静地说道。
“你知道?”李三更懵了,“您知道,还让卑职认罪?”
“对。”沈墨点了点头,“因为,只有你认了罪,接下来,我才能名正言顺地,去做一些事情。”
沈墨看着一脸迷茫的李三,耐着性子,解释道:
“你这个案子,现在,是顺天府判的,人证物证俱在,已经是铁案了。”
“我虽然把你提到了诏狱,但并不能推翻顺天府的判决。”
“你只有先‘认罪’,按照流程,被判一个‘流放’。然后,我才能动用锦衣卫的权力,把你,‘押解’出京。”
“押解出京?”李三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没错。”沈墨的眼中,闪烁着精光,“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个地方。”
“一个,能让你真正洗刷冤屈,甚至,立下泼天大功的地方。”
“蓟州。”
沈墨缓缓地,吐出了这两个字。
李三的瞳孔,猛地一缩。
蓟州?九边重镇之一的蓟州?
去那里干什么?
“大人,我们去蓟州……”
“查案。”沈墨打断了他,“查三个月前,那十万两漕银的失窃案。”
李三倒吸了一口凉气。
漕银失窃案?
那个连东厂都查不出来的悬案?
沈大人,竟然要去查这个案子?
而且,还要带着自己这个“戴罪”之身?
“大人,这……这能行吗?”李三有些不敢相信,“卑职现在是罪犯之身,如何能参与查办此等大案?”
“谁说你是罪犯了?”沈墨笑了,“从你走出这个诏狱开始,你就是我沈墨的亲兵,是奉命查案的锦衣卫百户!”
“至于你那个‘流放’的罪名,不过是做给外人看的一个幌子罢了。”
“一个,能让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京城,前往蓟州的,最好的幌子!”
李三,终于,彻底明白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年轻得过分的上司,心中,只剩下了无尽的震撼和敬佩。
好深的算计!
好大的手笔!
先是故意让自己被判流放,然后,再以“押解”的名义,把自己带出京城。
这样一来,所有人的目光,都会集中在“锦衣卫流放犯人”这件事上,而不会有人,去怀疑他们真正的目的地,和真正的目的!
高!
实在是高!
“大人深谋远虑,卑职……佩服!”李三发自内心地,五体投地。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你认罪了吗?”沈墨看着他,问道。
“卑职明白了!”李三重重地点头。
“很好。”沈墨站起身,准备离开。
“大人!”李三突然叫住了他。
“还有事?”
“卑职……卑职有一事不明。”李三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卑职与大人,素无交情。大人为何,要如此……看重卑职?甚至,不惜为了卑职,得罪东厂?”
这是他心里,最大的一个疑问。
沈墨闻言,脚步一顿。
他回过头,看着李三,脸上,露出了一丝莫名的笑意。
为什么?
因为,在沈墨的视野里,李三的头顶,也悬浮着一行,与众不同的血字。
【李三:距死亡四十年。】【死法:寿终正寝。】
一个能活到寿终正寝的锦衣卫。
一个,在未来四十年里,都不会死于非命的下属。
这样的人,不用来当自己的心腹,培养成自己的班底,那不是太浪费了吗?
当然,这些话,沈墨是不会说出口的。
他只是,拍了拍李三的肩膀,淡淡地说道:
“因为,我觉得,你是个可用之才。”
“好好养伤。”
“三天后,我们,出发去蓟州。”
说完,沈墨转身,走出了牢房。
只留下李三一个人,跪在原地,看着沈墨离去的背影,眼眶,渐渐地,湿润了。
士为知己者死!
从这一刻起,他李三这条命,就是沈大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