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巷里,一剑封神

一曲舞后,所有人如痴如醉,都被那一抹红醉倒。

“小翠,替我送客。”

红捎姑娘一曲舞毕后,长乐坊的喧嚣渐次沉淀为一种靡靡的静谧。

红绡姑娘的珠帘彻夜未垂,无人得其青眼。

沈家三郎沈玉璃拂袖离席时面罩寒霜,带着一股威胁道:“死贱婢,迟早让你自己滚过来,自己跪着。”

周围的宾客听到都一阵愤然,但是他沈家太强大,所以众人都没有出声

柳文轩一声轻叹,但是一脸坦荡。

既无花魁垂怜,多数宾客便留宿坊中,退而求其次,花魁侍女可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啊:“不过得加钱”。

刘青田一脸看着看着年仅十一的孙儿刘平戎,终是面皮薄,不好意思真个寻人侍寝,“平戎今晚我们就在这住一晚上吧,找一间清净一点的房。”

房间里,刘平戎蹙眉低语:“得想办法搭上花魁的船,我们才能有足够的信息,该怎么办呢?”

刘青田捋须,自从和孙儿坦诚相见后,也不必要再端着大家长的脸了,他也是难得轻松:“要是爷爷年轻二十岁,那时候可是迷倒万千少女少妇,说不定真的可以把花魁拿下。不过现在老咯。现在这些花魁,一个个都想着名留青史,不会轻易再陪客了。估计家里,就你二叔必文还有点希望。”

刘平戎指尖轻叩桌面,咀嚼着爷爷的话。没注意自己现在爷爷一脸回顾当年风姿的神情,忽地,他眼眸一亮:“不就是名留青史吗?有办法了。”

他铺开纸张,抓过毛笔,大手一挥“爷爷,替我磨墨。”

“没大没小。”刘青田笑骂一句,却依言动手,他也想瞧瞧这孙子能有何惊人之举,他可不相信刘平戎可以写出什么来,现在他才几岁?

刘平戎悬腕,以尚显稚拙的笔迹,一字一句写下: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刘青田虽不专攻文学,但词中那超然物外的豁达,洞悉世情的开阔,以及对人生起伏的至高理解,如清泉般扑面而来。

“何妨何妨...谁怕?看来我们半辈子算是白活了,这是什么样的意境啊”他瞪大了眼睛,看看词,又看看年幼的孙儿,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的茫然,他可是知道在大乾王朝诗歌被追捧的程度啊,现在大乾文坛多少年没有出过一篇佳作了,这首词一出去,那真是会震惊整个文坛,羞煞当今整个文坛。

“这……这这……”他一时语塞,半晌才喃喃道,“这还是我十一岁不到的孙子吗?还让不让人活……”

刘平戎吹干墨迹,将纸笺仔细折好:“爷爷,打发一个婢女,给花魁娘子送去。”

刘青田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真的要给那花魁娘子,这这这...”

刘平戎在心里暗笑,他看出了爷爷对这首词的依依不舍,不过他更多想起了爷爷看着他那坚毅的眼神,这位老人家真不容易,暗自调侃自家老爷子:“爷爷也有这么可爱的时候,这二十多年来的家族大任还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或许这会跟我在一起才是爷爷最真实的模样吧,哈哈哈哈,爷爷放心这样的词孙儿可谓是滔滔不绝。”

显然刘平戎还没意识到诗词在大乾王朝的威力,这或许是他在这乱世的一大财富。

“爷爷这首词还没有题名,要不您给他题一个?”

刘青田看着眼前的孙儿,眼睛里像是进了沙子,这头孤狼也希望被历史记住啊,也希望可以干出一片丰功伟绩,给家族撑起一片天,但世事艰难,守住家里一亩薄田,已经耗尽这位老人一生的心气,任你心中何等英雄豪气,纵究难以在历史留下只言片语,但现在孙儿给了他一个机会。

自然是心中感慨万千,看着孙儿稚嫩却沉静的侧脸,轻叹道:“孙儿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啊。家族之路道阻且长,咱爷孙俩,且徐行。”

这话里,是爷爷对孙儿前所未有的认同与托付。

他提笔落下:“就叫它……《青田居士赠海棠红捎》,如何?”

刘平戎想,爷爷这把岁数了,也是想名留青史啊。

他未多言,看着爷爷那激动溢于言表,和对自己的认可,心里总会莫名的温暖,虽然和这小老头相处也不多,但也看到了其作为族长的不易和孤独。

随即唤来一位女婢,将折好的信笺递过去:“劳烦姐姐,务必将此信亲手呈给红捎姑娘。”

随即将十两银子递给了这位女俾,看到十两银子激动的快速接过信封,“公子,信一定交给红捎姑娘。”

里屋中,红绎姑娘正对镜卸下晚妆,见这女婢深夜叩门,只道:“死丫头,又是收了哪位恩客的好处来递些陈词滥调的诗文”,心中不悦,面上便带了几分冷淡。

“下去吧,下次再敢收客人的好处,就不要再在红月小阁里待了,明白了吗。”

那婢女也是一味点头,知道姑娘虽然十分讨厌这样的行为,但是那十两银子诱惑太大了,可能她两三年内年都存不下这么银子,加上姑娘是个心善的,她才敢这么干的。

红捎姑娘漫不经心地接过那纸笺,放在一边,伸了一下懒腰,那腰肢盈盈一握,带着无尽的魅惑。

“小翠,准备沐浴。”

在等待更衣沐浴的一小会时间,红捎姑娘打量着房间,看到那封信,许是想看看现在的人能有什么水平的文学,或许能逗她一笑呢,所以她漫不经心的打开信封,看了起来。

目光触及第一行,那“莫听穿林打叶声”便如一道无声惊雷,劈入她心间。她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读到“何妨吟啸且徐行”时,她的指尖微微颤抖起来。何妨……何妨!这两个字,像一把钥匙,猛地撞开了她紧锁的心门。父亲本是朝中大臣,却无故蒙冤,家产尽没,满门连坐,从云端跌落泥淖,父亲被处死,家中男丁全部流放,女眷被迫藏身这烟花之地……可她何曾真正认命?每一步都如履薄冰,却依旧咬着牙,艰难地向前走。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她轻声念出,声音已带上一丝哽咽。这是何等的洒脱与坚韧!仿佛有人看透了她所有强撑的骄傲与内里的酸楚,并给了她最辽阔的慰藉。

及至“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她霍然起身,椅子被带倒在地上发出闷响。她浑然未觉,只是死死攥着那张纸,指节发白,胸膛剧烈起伏。所有的淡然、所有的风尘伪装,在这一刻粉碎殆尽。

这词句里的境界,远超她读过的所有寻章摘句,那是对人生至痛至达的领悟,是真正的超脱!

“这是谁写的?快!快带我去见!”她的声音因极度的激动而尖锐颤抖,是从未有过的失态。情急之下,她甚至忘了穿鞋,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素白中衣,散着发,便赤足冲出了房门,手里紧紧捏着那页仿佛重若千钧的纸。

送信的女婢引着红绡姑娘匆匆来到爷孙俩的客房前。

房门开出,红绡,眼中带着一股水雾,看见站在前方的刘青田,显然把刘青田认作是一个有了一定年纪的大儒啊,心中激动难抑,竟直接屈膝跪了下来,声音微颤:“感谢青田恩公,以此神词拯救小女子于迷茫水火!”

她冰雪聪明,如何不知这首词的价值?只要流传出去,莫说长乐坊,便是整个文坛都将为之震动,她的身价何止百倍?更关键的是,那“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意境,像一道光劈开了她心中长久以来的阴霾与不甘,让她骤然看清——自己绝不该继续困在这泥淖之中。

刘青田老脸一红,慌忙侧身避开,连连摆手:“姑娘快快请起,这首词……实是老夫的孙儿写给你的。”他指向一旁的刘平戎。

红绡这才注意到房中那个身材尚小、面容稚嫩的男孩。

她吃了一惊,美眸圆睁,但多年风月场练就的机变让她立刻改口,转向刘平戎,依旧恭敬:“是小恩公……红绡谢过小恩公点拨之恩。”

刘平戎赶忙上前将她扶起。入手处,她手臂微凉,身上只一件单薄中衣,赤足站在地板上,那双玉足是多么晶莹玉透,缕缕幽香随着动作飘入鼻端,让从未如此近距离接触过绝色的刘平戎心头一阵异样的痒,脸上一片红彤彤的红烧云,心里也变得滚烫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那点旖旎心思,时刻提醒自己此行的主要任务。

……

约莫半个时辰后,红绡姑娘才从爷孙俩的房中告辞。

她离去时步履缓而轻,眼中含着复杂难言的光芒,一步三回头得望着刘平戎,回想起自己的身世和心中的志气,她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走舞台,可以复仇的机会,向生活在云端上、蔑视任何人的生命的人复仇。

刘平戎看着她那异样的眼光,眼神躲闪,眼观鼻鼻观心,任你天下多豪杰,难过美人关。

红捎心中暗想:“这弟弟……若再大上几岁,或许我便要心动得不能自已了吧?只可惜,这长乐府的水太浅,他终究是要走向更高、更远的天地的,这是头蛟龙,一遇风就会扶摇直起,我的眼光,不会错。”

爷孙俩此行最大的目的终于达到了,从红绡姑娘处,他们得到了确凿的消息:眼下长乐府的沈家,以及知府李大人,确已投入大皇子麾下。而府中的主簿与守军校尉,则与柳家关系日益亲密起来了。至于川州层面那些真正的大人物,目前似乎还在观望,未有明确动静。

这一滩水总算是清澈起来了,至少他刘家从明转暗,从平等维度看着这件事情发展,唯一的出路不是柳家,而是能走自己的路。

“爷爷看来现在水是清晰了,但是矛盾点依旧在,沈柳两家虽说有摩擦,但各有克制,这会柳家说不定也跟沈家一样,也有抱着大哥吃肉我喝汤的心思,一起吞并府里一部分势力,这不可不防,各方大佬也还在耐心等待,但我们这种小虾米,只会在他们互相博弈中灰飞烟灭,所以我们要主动出击,彻底激化沈家和各方的矛盾,让他们再无回环的余地,成为死敌。再潜入水里,猥琐发育。”刘平戎看着眼前若有所思的爷爷。

刘青田了解了刘平戎所有的意思,不过从来没听过刘平戎这么超前的话语“不过这猥琐发育是什么意思?”

“就是躲起来,等强大了,再出来剁了他们。嘿嘿”有造化蕴灵鼎的存在,他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家的实力也能赶上这两大家族,甚至是超越,那会就不惧其锋芒了,我剑也何尝不利。

……

翌日清晨,刘青田与刘平戎正在房中商议下一步如何寻隙切入,隔壁院落却骤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喧哗与哭喊。

二人对视一眼,悄然靠近隔壁院口,这会已经有一些人在围观了。

只见院中,沈家三公子沈玉璃正手持皮鞭,狠狠抽打昨日服侍他的那名女侍。女子蜷缩在地,哀声求饶,换来的却是愈发凌厉狠毒的鞭挞。

“跟你家花魁一样,都是贱皮子,还尊贵上了?”沈玉璃面色狰狞,声音里透着残忍的快意,仿佛作践他人就是他的快乐,“在我沈家眼里,你们都是烂货,贱货!用完就可以丢到大街上,哈哈哈哈!”

他一边狂笑,一边用那双凶恶的眼睛恶狠狠地扫视闻声聚拢、却不敢上前的围观者,姿态嚣张至极。

一位相貌奇丑的中年人,穿着极其普通的衣服,他笑的时候,并非整张脸舒展,而是嘴角不对称地向上扯动,牵动脸颊上一道旧疤拧成一团,反而比不笑时更添了几分凄苦的狰狞。跟在场人的气场都格格不入“沈家这群蠢货,再搅得天翻地覆一些,好让我们的人马更好行动。”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红绡姑娘匆匆赶来。看见地上气息奄奄、遍体鳞伤的小玉,“小女子有礼,还请沈公子消消气。”

而沈玉璃的皮鞭竟仍要落下,她毫不犹豫地扑身上前,用背脊挡住了那重重一击。鞭梢划过,单薄的衣衫立刻绽开血痕。

这让围观的群众感到极其愤怒,连花魁娘子都敢打,不过大多数人敢怒不敢言,只是微微有点骚动。

红绡疼得身体一颤,却迅速稳住,抬起头时,眼中依旧是那副惯有的温婉神色,只是深处强压着屈辱与某种坚持。她声音柔和,甚至带着几分卑微的歉意:“沈公子,都是我们女子们做得不好,惹您生气了。她……她也真该死。不过,”她话锋微转,语气谨慎,“这些女侍不比寻常丫鬟,都是在州里有登记在册的……还请公子您,高抬贵手,手下留情。”

沈玉璃啐了一口,鞭子指向红绡,眼神轻蔑如视蝼蚁:“贱骨头!迟早有一天,你这个贱骨头也要跪在小爷面前摇尾乞求!哼,我们走!”

他撂下狠话,带着随从扬长而去。红绡姑娘这才缓缓起身,不去看沈玉璃的背影,也不敢让眼中的情绪泄露分毫——她不能,她现在只是困在笼中的鸟雀,离开了笼子她就会死去,所以她不敢恨。

只是蹲下身,颤抖着手去扶地上血肉模糊的小玉。

院外,刘平戎将这一切尽收眼底。那鞭声、狂笑、隐忍的求情,以及红绡最终那不敢流露半分怨恨的眼神,都清晰地刻入他眼中。

“爷爷走,突破口找到了,不过可能会有极大的因果。”沈平戎的眼神极其冷静。

“走。”刘青田只是哈哈哈一笑,要干大事怎么能犹豫不决,所以他很满意孙子的冷静。

……

一条寂静无人的小巷中,虽然已是清晨,却依旧不见人烟,诡异的极其安静。

爷孙俩堵住了路的尽头。

沈玉璃先是一惊,随即脸上露出早有预料般的狞笑:“果然,你们这些小老鼠,只有在暗地里才敢下手。小爷我到处潇洒,就是在等你们啊,你们这些小老鼠要是不跳出来,我们沈家怎么可能一个个收拾,泰叔,出来吧!”

显然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你身后。

随着他话音落下,旁边阴影里走出一个面容沉稳的中年男子,身高有接近两米,极其高大威武,气息浑厚,正是灵海境九阶巅峰的强者,沈云泰。

刘平戎和刘青田也没有想到这个花花公子也是在算计他们,在这个长乐府最为紧张的时刻他本身的浮夸行为或许也是在不断吸引敌人的注意力,沈家所有人都不能小看啊。

刘平戎眼中充满了决绝,低声道:“爷爷,看来他们也在等我们,狭路相逢勇者胜,你帮我拖住那个强者。这个沈玉璃,我来剁。”

刘青田看了一眼孙子,有些担忧:“他是灵峰境四阶强者,你还是灵启境,还是我来吧。”

“没事,爷爷,”刘平戎眼神沉静,但眼中却带着暴风雨来临前的压迫感。

“我已进入灵峰境。”

刘青田不再多言,身形一动便上前拦住了沈云泰。两位强者气息碰撞,随即一边交手,一边默契地将战场拉远。他们的战斗强度,确实不是现在的刘平戎可以插上手的。

巷中,刘平戎毫不犹豫地召唤出了他的元灵。

一柄长剑凭空浮现,长三尺有余,剑脊笔直,从剑格处微微隆起,向剑锋流畅过渡,形成一道凝练而优美的弧线。双刃并非寻常的雪亮,而是泛着一种清冽如秋水的淡银色金属光泽,看似平静,实则锋芒内蕴。中间剑身并非平滑如镜,而是铭刻着独特的菱形状暗纹。当剑刃划过空气时,不会有刺耳的尖啸,只会留下一道几乎要割裂光线的、细微的空间涟漪。剑格的造型简约而富有张力,它并非繁复的镂空,而是两侧如同飞鸟微张的羽翼,又似山岳沉稳的基座,稳稳地拱卫着剑身。

当刘平戎手中持着这把剑,剑气在周身不断盘旋,剑身的锋芒在不断收敛,他的心也静了下来,一旦他出剑,这一剑必定光芒四射,无比璀璨,敢斩天上仙人。

剑柄的手感十分温润,他握在手上就像握着一块玉石,他慢慢看着剑身,就像是欣赏这件绝世神器,这把剑太锋利了,连眼神都可以割裂,“怪不得前身,可以走那么远,这把剑我第一次召唤出来,就有这么强大的剑气,还在不断改造我的剑心,这就是我的剑吗,这一世的天下人会把这把剑叫什么名字呢?”

沈玉璃见状,也狰狞一声,召唤出自己的元灵“哼,还没有同辈人敢跟我叫嚣呢,何况你个灵峰境初期的弱者,在践踏中死去吧。”

一头体型庞大、肌肉虬结的蛮牛凭空出现,它的牛角就像是世间最锋锐的长枪,且充满力量感,肉身更是散发出令人心悸的力量感,随牛鼻喷射出的狂躁气息,就将地面震裂,这肉身或者足以媲美妖族。这正是他们沈家的传家元灵——蛮荒战牛,以极致的冲撞力和强大的肉身防御著称,也是沈家在长乐府立足的根本。

战牛的气势铺天盖地,给刘平戎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是一位灵峰境中阶的超级天才,他的气势在不断提升,不断倾轧向刘平戎,这头魔牛体内蕴含着无穷尽的潜力。

在沈玉璃召唤出这蛮荒战牛后,一阵狂笑,他确实有自傲的资本,他的元灵强度,已经隐约有超出这个层次的气势,他是这一代沈家的天才之一,更是长乐府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领军人物,也是家族的希望和气运,他在年轻一代还没遇到对手。

刘平戎持剑而立,周身灵力开始向剑身汇聚,不断蓄力,“境界比他低,一击不成那就是我死,全力爆发吧,只有一剑。”

他知道这是气运之争,家族之争,生死之争。

他这把剑只有一个元属,那就是“破甲”,什么是是破甲,那就是无视任何防御,一击必中,只能用生命力来硬抗,避无可避,若是应用得好,这将是堪称神级的属性。

神级元属那是最巅峰的元灵才能拥有的属性,不过现在刘平戎还弱小,这个属性还没有达到最强,等他真正强大起来,这个属性会让所有敌人都胆寒。

上辈子前身就是凭借不断提升这个逆天元属,才在大陆上剑斩出自己的通天之路。

“吼——!”

蛮荒战牛发出一声沉闷的咆哮,四蹄踏地,裹挟着摧枯拉朽般的气势,朝着刘平戎猛冲而来,巷子地面的石板四处溅射。

面对这蛮横的冲撞,刘平戎眼神锐利如鹰隼,手中那如秋泓凝霜的长剑骤然绽放出凛冽寒芒,全身元气汇聚在手中剑上。

他并未躲闪,直面着战牛,精准无比地递出一剑。

剑光一闪而过,那一瞬间的光芒,连空间都被斩开。

寒芒乍起,如冰裂晴空。

那号称防御极强的蛮荒战牛,硕大的牛头竟被这道凝练到极致的寒芒,从中一分为二!元灵瞬间溃散,化作光点消逝。

这就是破甲,无视任何防御。

沈玉璃脸上的狞笑彻底凝固,转而化作难以置信的惊骇,元灵被强行击溃的反噬让他闷哼一声,嘴中溢出大量鲜血,但此刻他的惊恐变成了声嘶力竭:“不……这不可能!我的战牛……明明同辈不可敌,怎么会?别杀我,别杀我,你要任何东西,我沈家都会答应的,只要留我一条小命。”

刘平戎执剑而立,剑身依旧银暗光亮无尘。他看向心神受创、面露惊惶的沈玉璃,声音平静,却带着一种穿越时空般的凛然重量:

“在我们的时空里,人民是不可糟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