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恰逢新生

凌霄宗的山门在身后越缩越小,山风卷着草木的腥气拍在脸上,沈延才真切尝到自由的凉——是挣脱了十七年囚笼,透骨的爽利。他没带什么东西,只揣着林伯塞的几吊碎银,洗得发白的粗布衫贴在身上,布鞋磨破了边,可脚下的步子却越迈越急,越走越稳,心底那股憋了十几年的气,顺着迈开的腿,一点点散了出去。

日头擦着山尖沉下去时,他才摸下盘山道,撞进一处傍溪而建的村落。青瓦上飘着袅袅炊烟,道旁的叫卖声混着鸡鸭扑腾的声响,还有溪水叮咚的脆响,是凌霄宗那片死寂云雾里,从未有过的鲜活烟火。可这烟火气太浓,衬得他这个久居仙门角落的“外人”,手脚都有些无处安放,指尖下意识攥了攥衣角,才寻了个支在溪边的面摊,坐下喊了声:“一碗阳春面,多放葱。”

竹筷刚扒拉两口,街口突然炸起一阵喧闹。

几个流里流气的汉子正围着肉摊推搡,案板翻倒,猪肉滚在青石板上,血珠沁进石缝里。被围在中间的是个膀大腰圆的杀猪汉,赤着古铜色的上身,肩头搭着油乎乎的粗布巾,手里攥着把锃亮的杀猪刀,刀光映着日影,却始终没往人身上劈——他另一只手死死护着身后的竹筐,筐里蜷着个怯生生的小丫头,圆溜溜的眼睛噙着泪,揪着他的衣角不敢出声。

“老子说了,这地界的保护费,少一文都不行!”领头的汉子踹了脚翻倒的案板,唾沫星子横飞,“你这杀猪的,给脸不要脸是吧?”

杀猪汉闷哼一声,眉骨上青筋暴起,胳膊将竹筐又往身后护了护,声音沉得像闷雷:“这月收成差,容我缓三日,必补上。”

“缓?老子等得起吗?”领头的扬手就朝杀猪汉脸上扇去。

沈延的竹筷顿在碗沿,眼底快速扫过——四人,领头的看着壮,脚步虚浮定是酒色掏空了身子,另外三个瘦得像猴,没半点章法。杀猪汉虽被围,腰杆却挺得笔直,手里有刀,只是碍着女儿不敢动手。硬冲是蠢货,只会两头都搭进去。沈延舌尖抵了抵牙槽,借着低头吃面的动作,脚悄悄勾住身侧的长板凳,眼角余光瞟见灶旁斜放的火钳,心思瞬间定了。

就在汉子的手掌要擦到杀猪汉脸颊的瞬间,沈延抬手抄起碗,碗里剩下的热面汤“哗啦”一声,精准泼在领头汉子的后背上。滚热的汤水烫得汉子嗷一嗓子蹦起来,回身破口大骂:“哪个杂碎敢阴老子?”

沈延慢悠悠站起身,拍了拍衣衫上的面屑,眉梢挑得老高,惯有的跳脱里裹着刺,身子却悄悄挪到了灶旁,语气轻佻:“路宽八尺,你偏往别人摊上凑,烫着了,怪谁?”

他故意把事揽过来,果不其然,汉子被彻底激怒,挥着拳头就朝他砸来:“毛头小子,找死!”

沈延早算好了步子,身子猛地一矮,堪堪躲过拳头,脚下顺势一勾,长板凳“哐当”扫向汉子脚腕。汉子重心一失,“噗通”摔了个狗啃泥,门牙磕在石板上,疼得直哼哼。另外三个地痞见状围上来,沈延却不跟他们硬拼,借着面摊的桌子、灶台灵活躲闪,矮身、侧滑、旋身,像只滑溜的狸猫,时不时抄起灶边的火钳、扫帚,专往几人的胳膊、脚腕这些麻筋处敲,敲一下就躲,拖得几人焦躁不已,骂声连连。

“妈的,这小子滑得跟泥鳅似的!”

“别追了,先收拾杀猪的!”

几人终于反应过来,扭头要冲回去,却见杀猪汉早已将女儿安置到旁边的杂货铺,手里攥着杀猪刀挡在肉摊前,眼神冷得像淬了冰,刀身对着几人,竟是半点怯意都无。沈延那几下拖延,早给了他脱身的机会。

沈延见机,绕到一个地痞身后,手指攥住他的手腕,借着对方回头的力道猛一拧,那人疼得惨叫,被他顺势一推,结结实实撞在刚爬起来的领头汉子身上,两人滚作一团。剩下两个地痞见势不妙,知道讨不到好处,骂骂咧咧地扶着人,连滚带爬地跑了,转眼就没了影。

直到街口彻底清净,沈延才松了手,揉了揉手腕——他没学过仙术,拳脚不过是跟林伯闹着练的防身把式,靠的全是机灵和算计,此刻腕间的筋肉早隐隐发酸,指尖也磨出了红印。

“谢了。”

沉厚的嗓音在身侧响起,杀猪汉走过来,手里还攥着杀猪刀,却已经收了锋芒,古铜色的脸上没什么表情,手里却端着个粗瓷碗,碗里盛着温热的米酒,递到他面前。

沈延也不客气,接过来仰头灌了大半碗,米酒的醇烈烧过喉咙,压下了腕间的酸麻,连心底那点紧绷的劲,也松了几分。他这才仔细打量对方,三十出头的年纪,眉眼方正,眼角有道浅浅的疤,看着凶神恶煞,眼神却实打实的干净。案板旁的小丫头探出头,怯生生地捏着一块糖糕,递到他面前,小声音软乎乎的:“哥哥,吃。”

“沈延。”他接过糖糕咬了一口,甜丝丝的滋味化开,压了酒气,也压了几分漂泊的涩。

“程莽。”杀猪汉擦了擦杀猪刀,刀身的血珠擦得干干净净,声音依旧沉厚,“这是囡囡。”

囡囡怯生生地喊了声“哥哥好”,又缩回火炉边,扒着门框偷偷看他。

夜色渐浓,村落的灯火次第亮起,昏黄的光洒在青石板上,映着溪水的波光。程莽收拾了翻倒的肉摊,抬眼瞥见沈延背着个小包袱,站在一旁,眉眼虽带着少年人的桀骜劲,眼底却掩不住几分茫然,想起方才他那番借力打力的机灵,便开口道:“面生得很,不是附近的?没地方落脚?”

沈延捏了捏空碗,瓷碗的凉意透过指尖传来,顿了顿,只淡淡道:“走到哪算哪。”他没提凌霄宗,更没提自己的身世,眼前这杀猪汉满身的猪油腥气,却比凌霄宗那些披着仙袍的人实在多了——他方才冷眼旁观、伺机出手,对方没说半句“多管闲事”,反倒真心递酒道谢,这份坦荡,让他觉得莫名的亲近。

程莽沉默片刻,指了指巷尾的茅草屋:“我那屋有间偏房,今晚先住下。外头山里有野物,夜里走不安全。”

沈延抬眼,撞进对方坦诚的眼神里,没有轻视,没有嘲讽,更没有凌霄宗里随处可见的鄙夷,只是最简单、最纯粹的好意,像极了林伯护着他时,那温温的、沉沉的模样。他没说谢,只是点了点头,跟着程莽往巷尾走,囡囡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拉住他的衣角,把一颗刚摘的野果子塞进他手里,果子还带着露水的凉。

茅草屋里飘着猪肉的腥香和米粥的清甜,程莽烧了滚烫的热水,找了身干净的粗布衣裳给他,又翻出个陶制的跌打酒坛,拽过他的手腕,闷声倒上酒揉起来。酒劲渗进泛红的筋肉,疼得沈延嘶嘶抽气,程莽却头也不抬:“看着瘦,倒挺机灵,不是硬冲的愣头青。”

沈延疼得龇牙咧嘴,却笑了,眉眼间又露出了少年人的鲜活跳脱:“四个打一个,硬冲是傻子,借力打力才划算,不是吗?”

程莽手下的劲轻了些,没再说话,只是转身往他碗里夹了块肥嘟嘟的红烧肉,油光锃亮的,炖得软烂。

窗外的夜风吹拂着树叶,沙沙的声响裹着溪水的叮咚,屋内的油灯昏黄,映着粗瓷碗碟,肉香混着米粥的暖,一点点裹住了沈延漂泊的身子。凌霄宗的仙气再盛,云雾再浓,也暖不透他那颗被凉薄裹了十七年的心;可这乡野间的一碗米酒、一块红烧肉,一个实诚的杀猪汉,一个怯生生的小丫头,却让他这颗悬了十几年、无处安放的少年心,悄悄落了地。

他低头扒着碗里的饭,红烧肉的油香在嘴里化开,暖烘烘的。

沈延知道,从踏出凌霄宗的那一刻,他的路就变了;而从遇见程莽、遇见这场靠脑子而非蛮力的解围开始,他的江湖,才算真正开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