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海团

第56章海团

正月十八,春寒未消。

周培公奉新帝密旨,赴福建筹建海防民团。

随行仅李大有与两名护卫,扮作海货商人。

首站泉州。

刚入港,便见衙役押着十余名渔民游街,罪名“私通倭寇”。

“倭寇在哪?”周培公问茶馆伙计。

“没见倭寇。”伙计压低声音,“只说他们夜里出海,形迹可疑。其实是在收紫菜。”

周培公皱眉。他知道闽南渔汛正忙,渔民怎会通敌?

当晚,他潜入被封的渔船。

船底暗格中,他摸到半截火药引线——与李云夕缴获的漕帮硫磺同源。

又在桅杆夹层发现一张海图,标着台湾至厦门航线,旁注小字:“三更换货,勿近炮台。”

他心头一凛。这不是通倭,是走私。

次日,他去府衙“报案”,称商船货物被劫。

知府敷衍几句,便让他去找海防同知。

周培公趁机观察水师营。

一名老舵工叹气:“那些渔民喊冤,说那晚都在收紫菜。可没人信。”

“为何不信?”

“因为渔册丢了。”舵工摇头,“连出海登记簿都没了。”

周培公立刻明白:有人销毁证据。

他连夜出城,直奔三十里外的渔村。

村长见他来,哭诉:“大人!我们那晚真在收紫菜!百人可作证!可官府说我们串供。”

“渔册呢?”

“昨夜失窃。”村长咬牙,“连我家狗都被人毒死。”

周培公安抚众人,暗中记下名字。

回城后,他让李大有混入牢狱,给被捕渔民递话:“忍三日,必救你们。”

同时,他写密信,快马送京,交小栓与李云夕。

五日后,李云夕回信:

已查实,福建水师副将与厦门豪商勾结,假借剿倭之名,行走私之实;

豪商以“倭寇”为名,低价强购渔船,垄断海贸。

更关键的是,她找到一名水师兵丁,愿作证:

“那夜我们奉命放走私船进港,说是‘剿倭诱饵’。”

周培公心中有底。

正月二十五,新帝特使抵达泉州——竟是小栓。

原来李云夕将密账呈御前,新帝震怒,命小栓带天津民团战船南下。

小栓率三艘新造“民团巡海艇”入港。

船身狭长,配火铳四门,桨手皆为民团精锐。

他登岸直入府衙,当场摘了知府与水师副将顶戴。

“你可知罪?”小栓冷笑。

副将瘫软:“是豪商指使!他说除掉渔民,码头就是他的!”

小栓即令搜府。

在密室暗格,搜出与豪商密信、伪造的渔民“通倭书”、以及那本失踪的渔册。

铁证如山。

被捕渔民当日释放。

百姓涌上码头,高呼青天。

周培公却未停步。

他召集泉州士绅、渔民代表、商贾于府衙大堂。

“今日不审人,只定规。”他宣布,“自即日起,渔村民团设百人一队,推队长三人;出海须登记,返港须验货;若有疑案,民情堂先行听证。”

豪商面如土色,无人敢反对。

二月初,周培公起草《海防民团章程》。

二月初八,抵厦门。

小栓已在天津督造民团战船三个月,首批十艘下水。

船分三型:巡海艇、运兵船、补给舟,皆由民团匠师监造。

“每船配民团三十人。”小栓向周培公汇报,“操帆、火器、急救皆训熟。月饷由户部拨,另分渔利三成。”

周培公点头:“好。记住,他们是护海,不是抢海。”

二月十五,李云夕从福州赶来。

她带来新证据:豪商私藏倭刀五十把,欲栽赃渔民。

“已抄其家。”她递过账册,“赃银三十万两,足够建三座海团武库。”

周培公立刻上奏。

新帝下旨:

《海防民团法》即日施行;

周培公兼领海防民团总察使;

小栓任海防民团总教习;

李云夕督理沿海民情。

三月初,首支海防民团在厦门成军。

五百渔民子弟列阵码头,皆穿靛蓝号衣,腰佩短刀,背负火铳。

周培公登台授旗。

“第一,护渔;第二,缉盗;第三,守法。若违其一,逐出民团,永不录用。”

号令一下,五百人齐声应诺,声震海港。

三月十二,首战告捷。

民团巡海艇在金门海域截获走私船一艘,缴获硫磺五吨、私盐千斤。

船主供出:原欲运往台湾,接应内应作乱。

新帝震怒,下旨彻查。

四月初,李云夕再立功。

她在漳州查出水师旧档,揭发前任总兵十年纵盗,贪银百万。

涉案官员尽数下狱。

朝廷拨款重建水师,但加一条:

“凡新设水师营,须与海防民团合署办公,共用情报。”

五月,周培公巡视台湾。

当地怀远坊已设渔村民团,蒙汉回闽子弟同训。

一平埔族少年对他说:“大人,我能当火铳手吗?我眼力好,能打海鸟。”

周培公问:“你娘同意?”

少年低头:“娘死在海盗手里。我要护住我家的船。”

周培公点头:“明日来武库报到。”

六月,海防民团扩至琼州、舟山。

小栓在天津建海训营,设操帆、火器、海图、急救四科;

又编《海团操典》,图文并茂,发往各港。

七月,首期百名海团教习毕业,分赴福建、广东、浙江。

八月,李云夕查出倭商贿赂案,缴获密信,证实其欲煽动“海民排外”。

新帝下旨:

凡沿海州县,设海事民情堂,专理渔商纠纷;

严禁散布“通倭”谣言,违者流三千里。

九月,周培公回京述职。

乾清宫内,新帝问:“海疆可固?”

“可固。”周培公答,“海团已成,民心已聚。但需三事:一曰战船更新,二曰粮饷保障,三曰律法明确。”

新帝召兵部、户部、刑部当场议定:

兵部设海防军械司,专供火铳、火药;

户部拨海团专款,三年免税;

刑部颁《海团战功条例》,擒海盗一名,赏银二十两,可授船一艘。

九月十五,圣旨昭告天下。

沿海震动。

广东、广西、山东纷纷上书,请求设海防民团。

周培公忙于统筹,日夜不息。

这日傍晚,李云夕来访。

“水师余党已清。”她递过一卷名册,“新任提督是图海大人旧部,可靠。”

周培公翻看名册,见新拨火铳数量充足,点头:“好。”

“小栓呢?”她问。

“在天津督造第二批战船。”周培公笑,“他说要建三十艘,够巡整个东南海。”

夜深了,两人在茶馆对坐。

“累吗?”他问。

“累。”她揉肩,“可值。今日一个渔妇问我:‘大人,我能当海团医女吗?’我说能。她哭了,说终于有人信她不是贱民。”

周培公沉默片刻:“从前我们护人活命,如今护人尊严。这条路,总算走稳了。”

十月,海防民团再立功。

在舟山海域截获倭寇船两艘,救回被掳渔民三十人。

新帝下旨嘉奖,赐银万两。

十一月,周培公巡视琼州。

黎族渔民与汉民合编海团,共守南海。

一黎族头领对周培公说:“大人,我孙儿考了海团教习,明年去台湾。”

周培公拍拍他肩:“好好干。”

回京路上,秋风正劲。

他路过天津,见海训营灯火通明,号子声震天。

小栓在码头操练新船,浑身是汗。

“大人!”他敬礼,“这批船,能打远海。”

周培公点头:“记住,他们首先是渔民,其次才是兵。”

抵京那日,新帝召见。

“海疆已安,下一步何为?”皇上问。

“向洋。”周培公答,“南洋诸国,多有华商。可设商村民团,护侨安商。”

新帝大笑:“好!你拟章程,朕准。”

退出宫门,周培公走过长安街。

街角,一队海防民团巡逻而过,步伐整齐,眼神坚定。

他知道,这支力量,已成国之柱石。

远处,更夫敲起梆子。

一下,又一下,

像在告诉整座城:

平安无事。

周培公回到茶馆,煮了一壶茶。

桌上,放着新送来的海团月报:

厦门海团护渔汛,

台湾海团修灯塔,

琼州海团擒海盗九名……

他一页页翻过,

字字无华,

却字字千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