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朔风卷雪入长安

唐天宝十四载,十一月,长安。

鹅毛大雪裹着朔风,砸在朱雀大街的青石板上,转瞬便积了薄薄一层,将巍峨的朱雀门檐角的鎏金兽首裹成了玉色。西市的胡商早已收了摊子,只有几间酒肆还敞着门,暖黄的灯火透过菱花窗,在雪地上投出斑驳的影,混着酒香与炭火气,在冷冽的风里飘了很远。

平康坊的一处小宅院里,沈砚正坐在案前磨墨。他年方二十,一袭青布长衫,眉目清隽,指尖捏着墨锭,在砚台里缓缓打转,墨汁浓黑,映着窗外漫天飞雪,也映着他眼底藏不住的沉郁。案上摊着一卷《汉书》,却被压在一份军报之下,军报上的字迹潦草,墨迹还未全干,只有开头几个字刺目: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于范阳。

这消息像一块冰,砸进了长安的繁华里,初时人人不信,只当是坊间谣传。可三日前,潼关驿使快马入长安,驿马跑死在明德门前,军报递到大明宫,玄宗皇帝龙颜大怒,拍碎了御案上的玉如意,这才让长安的权贵百姓,真正嗅到了战火的味道。

沈砚本是吴郡沈氏子弟,三年前入京赴考,登进士第,授秘书省校书郎,虽官阶不高,却也算得清流。沈氏是江南望族,世代书香,族中长辈本想让他在京中慢慢熬资历,待他日有所成,再回江南光耀门楣。可谁也没料到,盛世长安,竟一夜之间,风雨飘摇。

“公子,炭快烧尽了,外头雪大,坊里的炭铺都关了。”小厮墨书端着一碗温热的粟米羹进来,看着案前的沈砚,语气里带着几分焦急,“方才听闻,节度使封常清已经奉旨募兵,京中少年都去投军了,公子,我们要不要回吴郡去?”

沈砚放下墨锭,端起粟米羹,温热的汤水滑入喉间,却暖不了心底的寒凉。他抬眼看向窗外,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的方向,隐约有马蹄声传来,急促而纷乱,混着金鼓之声,打破了长安冬日的宁静。

“回不去了。”沈砚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安禄山率十五万大军南下,范阳、平卢、河东尽入其手,如今洛阳已危在旦夕,吴郡虽远,若潼关失守,长安陷落,江南又岂能独善其身?”

墨书愣了愣,他自小跟着沈砚,虽识得几个字,却不懂天下大势,只知道公子说的,定是有道理的。他挠了挠头,又道:“那公子打算怎么办?总不能就坐在这宅院里,等着战火烧过来吧?”

沈砚没有回答,只是拿起案上的军报,指尖抚过“安禄山”三个字,眼底闪过一丝冷光。他想起了去年上元节,在大明宫的麟德殿,玄宗皇帝设宴,安禄山作为节度使入觐,那人身形肥硕,跪在地上向皇帝行叩拜之礼,口称“儿臣”,玄宗龙颜大悦,赐他锦唐天宝十四载,十一月,长安。

鹅毛大雪裹着朔风,砸在朱雀大街的青石板上,转瞬便积了薄薄一层,将巍峨的朱雀门檐角的鎏金兽首裹成了玉色。西市的胡商早已收了摊子,只有几间酒肆还敞着门,暖黄的灯火透过菱花窗,在雪地上投出斑驳的影,混着酒香与炭火气,在冷冽的风里飘了很远。

平康坊的一处小宅院里,沈砚正坐在案前磨墨。他年方二十,一袭青布长衫,眉目清隽,指尖捏着墨锭,在砚台里缓缓打转,墨汁浓黑,映着窗外漫天飞雪,也映着他眼底藏不住的沉郁。案上摊着一卷《汉书》,却被压在一份军报之下,军报上的字迹潦草,墨迹还未全干,只有开头几个字刺目: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于范阳。

这消息像一块冰,砸进了长安的繁华里,初时人人不信,只当是坊间谣传。可三日前,潼关驿使快马入长安,驿马跑死在明德门前,军报递到大明宫,玄宗皇帝龙颜大怒,拍碎了御案上的玉如意,这才让长安的权贵百姓,真正嗅到了战火的味道。

沈砚本是吴郡沈氏子弟,三年前入京赴考,登进士第,授秘书省校书郎,虽官阶不高,却也算得清流。沈氏是江南望族,世代书香,族中长辈本想让他在京中慢慢熬资历,待他日有所成,再回江南光耀门楣。可谁也没料到,盛世长安,竟一夜之间,风雨飘摇。

“公子,炭快烧尽了,外头雪大,坊里的炭铺都关了。”小厮墨书端着一碗温热的粟米羹进来,看着案前的沈砚,语气里带着几分焦急,“方才听闻,节度使封常清已经奉旨募兵,京中少年都去投军了,公子,我们要不要回吴郡去?”

沈砚放下墨锭,端起粟米羹,温热的汤水滑入喉间,却暖不了心底的寒凉。他抬眼看向窗外,雪越下越大,朱雀大街的方向,隐约有马蹄声传来,急促而纷乱,混着金鼓之声,打破了长安冬日的宁静。

“回不去了。”沈砚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安禄山率十五万大军南下,范阳、平卢、河东尽入其手,如今洛阳已危在旦夕,吴郡虽远,若潼关失守,长安陷落,江南又岂能独善其身?”

墨书愣了愣,他自小跟着沈砚,虽识得几个字,却不懂天下大势,只知道公子说的,定是有道理的。他挠了挠头,又道:“那公子打算怎么办?总不能就坐在这宅院里,等着战火烧过来吧?”

沈砚没有回答,只是拿起案上的军报,指尖抚过“安禄山”三个字,眼底闪过一丝冷光。他想起了去年上元节,在大明宫的麟德殿,玄宗皇帝设宴,安禄山作为节度使入觐,那人身形肥硕,跪在地上向皇帝行叩拜之礼,口称“儿臣”,玄宗龙颜大悦,赐他锦缎千匹,金珠无数。彼时的安禄山,在长安城中风光无限,谁能想到,这个深得皇帝信任的胡人,竟会在短短一年后,举兵反叛,撕破了大唐盛世的遮羞布。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伴随着呼喊:“沈兄!沈砚兄!开门!”

沈砚眉头微蹙,这声音他认得,是同科进士,现任金吾卫参军的李景云。李景云出身将门,其父是左羽林大将军,性子豪爽,与沈砚虽性情不同,却因同科之谊,相交甚笃。

墨书连忙去开门,李景云一身戎装,身上落满了雪花,脸上带着急色,一进门便抓住沈砚的手腕:“沈兄,大事不好了,安禄山的前锋已过黄河,封节度使的募兵虽多,却皆是乌合之众,怕是抵挡不住!家父让我来寻你,随我去金吾卫营中暂避,待局势稍定,再做打算!”

沈砚挣开他的手,摇了摇头:“景云,我是文官,手无缚鸡之力,去金吾卫营中,不过是添乱罢了。你出身将门,理当守土御敌,我虽无能,却也不会做逃兵。”

“沈兄!”李景云急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说这些迂腐的话!长安如今已是危城,玄宗皇帝都已有幸蜀之意,你留在这,不过是白白送命!”

“幸蜀?”沈砚瞳孔骤缩,“皇帝真要弃长安而去?”

李景云叹了口气,压低声音:“此事尚在秘议,却也瞒不了多久了。朝中大臣,有人主张死守,有人主张幸蜀,吵作一团。家父说,潼关乃长安门户,若潼关破,长安便无险可守,幸蜀已是必然。沈兄,你听我一句,随我走,江南虽远,尚有生路!”

沈砚沉默了,他看着李景云焦急的脸,看着窗外漫天飞雪,看着案上那卷被军报压着的《汉书》,书中“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字迹,仿佛在眼前燃烧。大唐,曾是何等的盛景,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四夷宾服,万邦来朝,可如今,却要被一个胡人叛军,逼得皇帝弃都而逃?

他想起了自己入京时,看到的长安盛景:朱雀大街上车水马龙,西市之中胡商云集,酒肆里的胡姬跳着胡旋舞,乐坊里的琵琶声绕梁三日,曲江池的荷花映着蓝天,大明宫的琉璃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是他心中的盛世,是他寒窗苦读,想要为之效力的大唐。

如今,盛世将倾,他怎能一走了之?

“景云,”沈砚抬眼,眼底的沉郁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我不走。我是大唐的进士,是秘书省的校书郎,长安是大唐的都城,我守不住它,却也不会弃它而去。你去吧,替我向令尊问好,愿他守得长安一日,便护得城中百姓一日。”

李景云看着沈砚坚定的眼神,知道他心意已决,再劝无用,只得叹了口气:“罢了,沈兄,你既执意留下,我也不勉强。这是一枚金吾卫的腰牌,你收着,若遇危险,持此腰牌,可入金吾卫的防区,或许能保你一命。”

说罢,李景云解下腰间的青铜腰牌,塞到沈砚手中,转身便走,走到院门口,又回头道:“沈兄,保重!若潼关破,你便往城南走,那里有我安排的人,可送你出长安!”

话音落,李景云的身影便消失在漫天风雪中,只留下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渐渐远去。

沈砚握着那枚冰冷的腰牌,指尖传来青铜的凉意,他看着李景云离去的方向,心中五味杂陈。墨书站在一旁,眼眶微红:“公子,李参军一片好意,你为何不随他走?”

沈砚低头,看着腰牌上的“金吾卫”三个字,缓缓道:“墨书,你可知,我为何寒窗苦读十余年,执意入京赴考?”

墨书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看看,那书中写的大唐盛世,究竟是何模样。”沈砚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信仰般的力量,“我看到了,那盛世,在朱雀大街的车水马龙里,在西市的胡商笑语里,在曲江池的荷花里,在大明宫的琉璃瓦里。如今,这盛世要碎了,我想守着它,哪怕只是守着这碎掉的一角,也好。”

墨书似懂非懂,却也不再多言,只是默默转身,去收拾案上的东西,将那卷《汉书》小心地收进木匣,又将那枚金吾卫腰牌,系在沈砚的腰间。

雪,还在不停地下,落在长安的城墙上,落在朱雀大街的青石板上,落在平康坊的小宅院里,也落在沈砚的心上。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人生,将与这风雨飘摇的大唐,紧紧绑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长安的雪,冷彻骨髓,可他的心中,却有一团火,在慢慢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