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突然的记忆

清晨,六点零三分。

林煜坐在桌前,手中捏着一把小号的十字螺丝刀,面前摆放着一座早已沉默多年的古董座钟。

三点零七分二十四秒。

这是三根静止的鎏金指针在表盘上显示的时间。

林煜记得这款座钟。

十九世纪末常见的款式,德国黑森林地区小作坊的风格。

深吸一口气,林煜屏住呼吸,将螺丝刀抵上了座钟外壳背后一枚精巧的螺丝,手指微微使力。

螺丝的螺纹偏细,确实是记忆中十九世纪黑森林地区小作坊常用的规格。

片刻后,林煜卸下了所有螺丝,稍微定了定神,小心地取下了黄铜后盖。

有条不紊的拆卸下座钟的内部零件,清理、除锈、润滑,再重新组装,上紧发条。

吱嘎。

那静止了上百年的鎏金秒针终于转动,稳稳地向前跳动了一格。

三点零七分二十五秒。

停摆上百年的座钟,在这一刻恢复了心跳。

“我靠!你真会啊!”一声惊呼从旁边传来。

室友刘志远不知什么时候醒了,顶着个鸡窝头,睡衣松垮,此刻正侧身扒着门框,满脸写满了不可思议。

“这玩意儿我买回来就当个摆件放着,你居然真给弄好了?”

松开握着发条钥匙的手,林煜嘴角勾起一个淡淡的弧度:“试试看,没想到还行。”

林煜这次并非只是尝试,他确实清楚地知道,怎样才能修好这只座钟。

每一个步骤,从拆卸外壳螺丝,到调配清洁液的成分比例,再到机芯内部每一个零部件的功能和组装顺序,以及最后上发条的圈数与力道……

所有这一切,都有着详细的记忆,精准的引导着他的双手。

林煜以前并没有了解过机械钟表的内部结构,更没有学习过怎样维修这样的古董钟表,他能够做到这些,完全是凭借脑海中的记忆。

这些记忆是前天早上林煜起床时突然出现的,准确的说是林煜发现那个陪伴了自己一整个高中生涯的保温杯丢失时出现的。

林煜,二十岁,青州理工大学历史系的大二学生。

生活轨迹简单到乏味:教室、图书馆、打工的便利店、合租的小公寓。最大的烦恼是期末考试和出来租房住后总是有点紧巴巴的生活费。

到前天为止,他对钟表的全部认知,仅限于手上那块十几元钱的廉价腕表。

可是现在,他不仅能轻松拆卸保养一座十九世纪的古董机械座钟,甚至能通过齿轮咬合发出的轻微声音判断一座钟表的健康程度。

这绝非一个普通大学生该有的能力。

一切的改变发生在一周前,那个普通的星期三。

林煜整理书架时发现,之前论斤收的一套旧书《天文星象大全》不见了。同时,他脑子里多了一段在暴风雨中驾驶帆船的记忆。

自那以后,林煜发现,每天醒来他都会丢失一件物品,并获得一段陌生记忆。

第二天,林煜发现手机的充电器没了踪影,相应的,他收获了关于如何弹奏一曲名为《致爱丽丝》的钢琴曲的记忆。哪怕他从来没有碰过钢琴。

第三天,在林煜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自己那半瓶沐浴露的时候,脑子里出现了一段在烛光下品尝法国料理的记忆。

实话说,真的很香。

这些记忆五花八门,来自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的时代,有些是某人一段有趣的经历,有的则是关于某种技能的记忆。

这让林煜很兴奋。

而且,林煜获得的记忆并非是单纯脑中的记忆,更加宽泛的肌肉记忆林煜也会获得。

所有林煜可以通过这些记忆快速地掌握一些新技能。

脑子:我学会了!

手:俺也一样!

这些正常来说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才能获得的技能,自己只需要根据这些记忆稍加练习就能掌握。而付出的代价,不过是些类似水杯、闲书、沐浴露这样无关痛痒的小玩意而已。

前天,林煜发现自己有了这段关于维修钟表的记忆后,立马准备了一套工具并把刘志远从夜市淘来的古董钟要了过来,兴致勃勃的尝试起来。

“牛啊煜哥!”刘志远凑近了,听着那座钟沉稳的滴答声,啧啧称奇,“你还有这手,深藏不露啊!”

林煜笑了笑:“自己平时瞎琢磨的。”

“行了,物归原主。”林煜将座钟往刘志远那边推了推,“小心点,这东西纯机械结构的,娇气。”

刘志远乐呵呵地抱起来,像得了件新玩具:“谢了啊!这下,我这钱算是没白花!”

林煜看着刘志远把钟抱回他自己房间,这才收起工具,擦了擦手。

今天早上十点有课,中午要去便利店打工。

林煜的生活似乎依旧沿着原来的轨道,除了他的大脑里多了一个由记忆构成的,不断扩充的宝库之外。

这感觉不坏,就像拥有了一种奇妙的超能力。

昨天是关于钟表维修的记忆,那今天呢?

林煜起身检查着周围的东西,根据之前的经验,一般是在他发现自己具体丢掉了什么之后,相应的记忆就会出现在脑中。

昨天丢了什么东西还没有发现,相应的,林煜脑中也就没有多出任何记忆。

当然,也有可能这能力并不是每天都会触发一次。

走到自己的书桌前,目光习惯性地扫过桌面——电脑、摊开的笔记本、几支笔、一盆仙人掌。

这一次,林煜很快就发现什么东西不见了。

那是一个林煜在超市打折时买的玻璃杯,直筒造型,透明玻璃,没有任何花纹,林煜经常用它装冷饮喝。

就在林煜发现玻璃杯失踪的同时,一段记忆,毫无征兆的冲进他的脑海!

一双手。

一双指甲缝里嵌着黑红色污垢的手。

这双手正握着一把打磨得异常锋利的黑曜石短刀。视野随着这双手移动,那里,躺着一个赤身裸体的枯瘦的人。

黑曜石刀锋落下,沿着肌肉的纹理,剥离皮肤与筋膜……

林煜脸色苍白,胃里一阵阵痉挛,一股恶心的感觉直冲咽喉。

“呕——”

冲进厕所,挤开正在洗漱的刘志远,林煜扶着掀起的马桶盖一阵呕吐。

“煜哥,你没事吧?”

一旁正在洗漱的刘志远被林煜这一套吓坏了,端着漱口杯,叼着牙刷,满嘴的白沫子,愣愣的看着脸色苍白,满头虚汗的林煜问道。

“没事,突然有点反胃。”

林煜吐干净了胃里的东西,直到再也吐不出东西来为止,这才起身用袖口擦了擦嘴,做了几次深呼吸平复了一下心情。

转身看着刘志远的头,林煜下意识的冒出一句话来。

“刘啊,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的头盖非常圆润,特适合做一个嘎巴啦碗。”

“煜哥,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嘎巴啦要用修行有成的喇嘛的,用我的可不行的。”

“是啊,可惜了。”

“对了,你有兴趣当喇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