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看着石那双在黑暗中亮得惊人的眼睛,心里飞快地盘算着。
让石他们去?
这无疑是一场赌博。
他相信石和他的族人的战斗力,在地宫里,他们面对石俑时表现出的那种悍不畏死和精准的杀戮技巧,沈墨看得清清楚楚。对付四个锦衣卫的暗哨,从实力上来说,应该是碾压。
但问题是,这里不是地宫。
他们面对的,不是没有脑子的石俑,而是活生生的人,是训练有素的锦衣卫。
石他们,没有和这个时代的人,交过手。他们不了解锦衣卫的战斗方式,不了解绣春刀的锋利,更不了解,一旦失手,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可是,现在还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了。
天边,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
再拖下去,大家一起完蛋。
“好。”沈墨做出了决定。他看着石,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下达了命令。
他指了指李三,又指了指石他们四个,然后,做了一个“一起去”的手势。
接着,他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用手,在脖子上一划。
要快,要安静。
一个都不能跑掉。
石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可以称之为“兴奋”的神情。他点了点头,然后,对着他选出的那三个族人,低声说了一句古老的语言。
那三个夏朝勇士,无声地点头。
李三也明白了沈墨的意思。他没有多问,只是对着沈墨,抱了抱拳,然后,身形一闪,就融入了前方的黑暗之中。
石和他那三个族人,也动了。
他们的动作,轻得像猫,快得像豹。他们没有走直线,而是,像四个幽灵一样,从侧翼,呈一个半月形,包抄了过去。
沈墨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身后的王五、赵全、张若谷,更是大气都不敢喘。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得无比漫长。
他们听不到任何声音,听不到打斗声,听不到惨叫声。
那片树林,安静得,有些诡异。
过了大概一盏茶的功夫。
李三的身影,重新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里。
他对着沈墨,点了点头。
成了。
沈墨紧握的拳头,终于松开了。
他让一个夏朝勇士背着自己,快步走了过去。
当他看到现场的时候,即便是他,也忍不住,瞳孔一缩。
四个锦衣卫的暗哨,都已经死了。
每个人,都是一击毙命。
一个,是被李三的短刀,从背后,刺穿了心脏。刀口很小,只有一丝血线。
而另外三个,死状,则要恐怖得多。
一个,脖子被硬生生拧断,脑袋以一个诡异的角度,耷拉在肩膀上。
一个,喉骨被捏得粉碎,眼球突出,满脸都是痛苦和惊恐。
最后一个,胸口,塌陷下去一个大洞,里面的肋骨和内脏,全都碎了。看那伤口,是被某种钝器,以极其恐怖的力量,活活砸死的。
石和他的三个族人,正站在尸体旁边。
他们的身上,没有沾到一丝血迹。他们的表情,很平静,就像是刚刚,踩死了几只蚂蚁。
其中一个夏朝勇士的手里,还握着他的武器——一根粗大的,前端被打磨得尖锐的兽骨。那根兽骨上,还带着血肉的碎末。
王五跟在后面,看到这副景象,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我……我的娘啊……”他哆哆嗦嗦地说道,“这……这他妈是人干的事?”
他以前觉得,锦衣卫诏狱里的那些酷刑,已经够吓人了。可跟眼前这几个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儿科。
这根本不是杀人。
这是,屠宰。
沈墨的眼神,变得无比凝重。
他再次,刷新了对这群夏朝遗民战斗力的认知。
他们,是天生的,最高效的,杀戮机器。
“把尸体处理掉,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沈墨低声对李三说道,“他们的衣服,扒下来,我们用得着。”
李三点了点头,开始动手。
石他们,似乎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还是学着李三的样子,笨拙地,去扒尸体上的衣服。
很快,四具光溜溜的尸体,就被拖进了树林深处,随便挖了个坑,埋了起来。
而他们,则多了四套飞鱼服,和四把绣春刀。
天,已经大亮了。
官道上,开始陆陆续续地,有早起的农夫和货郎经过。
“不能再等了。”沈墨说道,“王五,赵全,你们两个,换上锦衣卫的衣服。”
“啊?我们?”王五指着自己的鼻子,有点懵。
“对,就是你们。”沈墨说道,“你们两个,装成是出来办事的校尉。我们剩下的人,装成是你们抓到的,犯了事的流民。这样,我们这么一大群人,走在官道上,才不会引人怀疑。”
这个主意,简直是天才!
王五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他手脚麻利地,和赵全,换上了那两套还带着血腥味的飞鱼服。
别说,人靠衣装。王五本来就是个混不吝的性子,穿上这身衣服,把腰刀一挎,再把眼睛一瞪,还真有几分锦衣卫的嚣张气焰。
赵全虽然胆小,但穿上这身皮,也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
“像那么回事。”沈墨点了点头。
“大人,那您和三哥呢?”王五问。
“我们,自然也是犯人。”沈墨说道。
就这样,一支由“锦衣卫”押送着“犯人”的奇怪队伍,大摇大摆地,走上了通往京城的官道。
王五和赵全,骑着从那几个倒霉蛋暗哨那里缴获来的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和最后面,耀武扬威。
沈墨、李三、张若谷,还有石他们,则被一根绳子,象征性地串在一起,跟在后面,一个个都低着头,装出萎靡不振的样子。
路上的行人,看到这阵仗,都纷纷躲避,生怕惹上这群煞星。
偶尔有好奇的,多看两眼,王五就把眼睛一瞪,骂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北镇抚司办案吗?再看,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
那些人立刻就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
王五得意得,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他感觉,自己这辈子,就没这么威风过。
沈墨走在队伍里,看着王五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心里有些想笑,但更多的是警惕。
他知道,这只是第一步。
真正的考验,在京城。
他们,就这样,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了京城高大的城门下。
守城的兵丁,看到是锦衣卫办案,连问都没敢多问一句,直接就放行了。
当双脚,重新踏上京城那坚实的青石板路时,所有人的心情,都无比复杂。
回来了。
他们,真的,像一群鬼魂一样,又回到了这座,大明王朝的心脏。
“大人,我们现在,去哪?”王五一改在路上的嚣张,凑到沈墨身边,压低了声音问道。
京城里,可不比山野。这里,是锦衣卫的大本营,到处都是眼线。他们这副打扮,骗骗城门的兵丁还行,要是遇上真正的同行,一眼就能看出破绽。
“去骡马市。”沈墨说道,“先找个地方,落脚。”
骡马市,是京城里,最龙蛇混杂的地方之一。那里,有最便宜的客栈,有最乱的黑市,也有最多的,三教九流的人物。
是他们这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最好的去处。
王五对这里,熟门熟路。他很快,就带着众人,七拐八拐,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找到了一家看起来,又小又破的客栈。
客栈老板,是个一脸精明相的,干瘦老头。他看到王五他们这身打扮,眼睛眯了眯,什么也没问,直接就给他们开了几个,后院最偏僻的,通铺房间。
王五扔过去一小块碎银子,老头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
安顿好所有人,沈墨把王五和李三,叫到了自己的房间。
“大人,接下来怎么办?”王五问道。
“接下来,我们需要钱。”沈墨说道,“大量的钱。不是这种,见不得光的金子,而是,能光明正大花的,银票。”
他的目光,落在了王五的身上。
“王五,这件事,只能你去做。”
“我?”王五指着自己的鼻子。
“对。”沈墨点了点头,“你是京城的地头蛇,三教九流,你都熟。把我们手里的这些金子,换成银票。记住,要快,要隐秘,不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王五的脸,垮了下来,“大人,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这么大一笔金子,想在京城里,悄无声息地出手,太难了。那些黑市的牙行,一个个都跟人精似的,吃人不吐骨头。而且,一旦量太大,他们肯定会起疑心,说不定,转手就把我们给卖了。”
“所以,不能找那些大的牙行。”沈墨说道,“去找那些,小的,不起眼的,但是,又足够贪心的。分批次,多找几家。给他们的利润,可以高一点。用钱,堵住他们的嘴。”
“我明白了。”王五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属于地痞无赖的,狡黠的笑容,“大人,您就瞧好吧。别的我不敢说,跟这帮孙子打交道,我王五,还没怕过谁。”
“好。”沈墨从怀里,拿出了五根金条,递给了他,“这是第一笔。你先去,探探路。”
王五接过那沉甸甸的金条,感觉自己的心跳,都加速了。
他知道,这趟差事,办好了,他们就能在京城,站稳脚跟。
办砸了,他们所有人,都得人头落地。
他把金条,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好,塞进怀里最深处,然后,对着沈墨,重重地点了点头。
“大人,您等我好消息。”
说完,他推开门,左右看了看,然后,像一条泥鳅一样,溜进了骡马市,那复杂的,如同蛛网般的,小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