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龙纹玉牌

凌晨两点的钟声,透过历史博物馆厚重的玻璃窗,在空荡的研究室里投下一声声沉闷的回响。

刘霄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指尖划过眼前那刚从洛阳邙山汉墓出土的龙纹玉牌。

冰凉的触感顺着指腹蔓延,驱散了几分倦意,却压不住眼底的红血丝。

作为华国最年轻的考古学教授,二十五岁的刘霄肩上扛着的不仅是“天才”的名号,还有这块东汉龙纹玉牌带来的未解之谜。

玉牌巴掌大小,通体乳白,边缘浮雕的游龙鳞爪分明,龙首高昂处却缺了一角,仿佛被人生生掰断。

最奇的是玉牌背面,写着一行无人能解的短句符文,形制古朴,笔画间透着一股不属于凡俗的凌厉。

“刘教授,您都熬了五个晚上了,要不先休息会儿?”

门口传来研究生小林怯生生的声音,捧着保温杯的手在门框上顿了顿:

“碳十四检测结果出来了,墓确是东汉中期墓。只是……无法确认墓主身份,这块玉牌,也无法确认年份。”

刘霄头也没抬,指尖在玉牌缺角处轻轻摩挲:

“我知道,这龙纹……东汉诸侯王用三爪龙,这玉牌上的龙却是五爪,还有这文字……”

他忽然一顿,瞳孔微缩:“你看这笔画走势,像不像《越绝书》里记载的上古巫祝文?”

小林凑近了些,刚要说话,却见刘霄猛地捂住胸口,脸色瞬间惨白如纸。

他手中的放大镜“当啷”落地,人直挺挺地向前倒去,额头正磕在盛放玉牌的玻璃展盒边缘。

最后的意识,刘霄只觉得一股灼热从眉心炸开,眼前那方龙纹玉牌龙首双目突然迸发出刺目的白光。

缺角处仿佛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射出一道细流钻进他的额间,接着他便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吸力,把他往那缺口吸。

耳边似乎还响起悠长的龙吟,像是千年前的叹息,混着小林惊慌的叫喊,渐渐沉入无边的黑暗。

……

痛!

像是被钝器反复敲打过四肢百骸,又像是被烈日炙烤了三天三夜。

刘霄挣扎着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得像粘了铅块,鼻腔里充斥着一股混杂着泥土与草木的腥气。

绝非研究所里消毒水与旧书的味道。

“咳……”

他猛地呛咳一声,嘴里涌上铁锈般的腥甜,这才勉强掀开一条眼缝。

入目是低矮的茅草屋顶,几根熏得发黑的椽子横七竖八地架着,蛛网在角落结得密密麻麻。

身下垫着的是硬邦邦的木板,铺着一层薄薄的干草,扎得皮肤生疼。

这不是医院。

刘霄心头一紧,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浑身酸软得提不起力气,手臂健壮粗糙得像根柴禾,手腕处还有一圈青紫的勒痕。

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手——那是一双少年人的手,骨节尚未完全长开,掌心却布满了厚茧,指甲缝里嵌着黑泥。

这不是他的手。

就在这时,一段段陌生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入脑海,与他原本的记忆激烈地碰撞、融合。

头痛欲裂,像是有两把钝刀在脑子里反复切割。

脑海里,他看到一个同样叫做“刘霄”的少年,在中山国新市县这片贫瘠的土地上长大,父亲早逝,母亲也在去年冬天染病去世,只留下他孤零零一个人。

而这个时代……是东汉!

更准确地说,是东汉熹平四年,公元175年!

“175年……”刘霄喃喃自语,心脏狂跳不止。

他是历史系出身,这段时间又在研究挖掘的东汉墓,对东汉到三国鼎立期间研究了个透。

这个年份他再熟悉不过。

这一年,正是东汉王朝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宦官专权,党锢之祸余波未平,地方豪强兼并土地,民不聊生,距离黄巾起义爆发只剩下短短九年!

这是一个混乱、动荡、人命如草芥的时代!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竟然还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后裔?

刘霄苦笑一声。

中山靖王刘胜,那是汉武帝时期的诸侯王,以子嗣众多闻名,到了东汉末年,他的后裔早已散落民间,如同过江之鲫,别说爵位,就连温饱都成问题。

众多后人之中,也就刘备混出了头,成了蜀汉昭烈帝。

原主的父亲生前偶尔会提起祖上的荣光,却也只是徒增感慨罢了。

“所以……我是猝死了?然后穿越到了这个少年身上?”

刘霄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事实。

他忽然想起了那块龙纹玉牌,想起了那对亮起的龙睛和缺角处传来强大的吸力。

难道是那块玉牌的缘故?

经过检测,他们所挖掘的墓,确是东汉时期,但玉牌却测不出年份,墓里也没有证明墓主身份的信息。

但能在洛阳邙山东汉墓群下葬,其身份又不可能是普通人。

邙山所葬,光是皇帝就有五位之多,其他墓主,也都是皇室宗亲或世家大臣。

所以,陪葬品里有龙纹玉牌的人,到底是谁?

五爪龙的玉牌,不可能没有史书记载,但刘霄翻遍所有文献,还是一无所获。

东汉自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定都洛阳,至公元220年曹丕代汉,定都洛阳共计195年。

期间仅董卓之乱时(公元190年)短暂迁都长安,汉献帝东归后仍以洛阳为都,直至东汉灭亡。

不是身份显赫怎么可能葬于此。

唉!……

“如果之前查到那玉牌所持之人是谁,现在还可以去找找他,但……”

“既来之,则安之吗?”刘霄苦笑。

15岁,尚未成年的孩子,父母双亡,靠着从父亲那学来的打猎技巧,勉强度日。

打猎之人,身体素质向来比普通人要好。

粗略打量自身,刘霄发现,这具身躯也是如此,15岁的年纪,估摸着有175身高,强健的体魄,估计也有75公斤左右体重。

根据BMI计算,属于正常体重范围,且这副身体,肌肉线条明显,力量感十足,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而原主此时躺在床上要死不活,是因为前日上山打猎时,遇到一头狼,逃跑时不慎掉入山谷。

在小溪里躺了一夜,昨日中午才被察觉他可能出事的村里人抬回。

现下,他是身体被撞伤,还感冒了,所以四肢酸痛无力,发昏脑胀。

“吱……”

破旧的木门被推开,一个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须发花白的老者走了进来。

老者手里端着一个陶碗,碗里盛着一些褐色的药汁,散发着苦涩的气味。

“张爷爷……”刘霄下意识地开口,这是身体原主的记忆告诉他的称呼。

张老头是村里的老郎中,也是少数几个对原主还算关照的人。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张老头将药碗放在桌上,浑浊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欣慰:

“快把药喝了,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凑齐的药材,喝了发发汗,病就能好得快些。”

“谢谢张爷爷!”刘霄艰难的起身坐了起来。

“谢什么,都是一个村的,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你父母走了,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张老头说着,同时将药碗递给刘霄。

为了能好起来,刘霄也不客气,皱着眉头,仰头一口喝了下去。

不管是为了回去,还是为了在这生活下来,他都没得选择,只有身体好了,才能去做该做的事。

张老头又从怀里摸出一个窝头给他,交代了几句,就回去了。